一般宣導2025.10.13
為協助受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影響之「簡易式塑膠布溫網室」、「水平棚架」及「瓜果類隧道棚」受災農民復建,農業部放寬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、額度及期限得依公告辦理。
一、農業部114年10月9日農金字第1147467152A號公告

二、依據「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」第4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「農業部執行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辦法」第3條附表規定,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(下稱天災貸款)貸款項目、額度及期限,經農業部公告者,得不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限制,合先敘明。

三、為協助受災農民復建、降低未來災損風險,並減輕政府重複救助之財政負擔,針對符合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2條所定災害及災區範圍,自114年7月7日起,簡易式塑膠布溫網室、絲瓜、洋香瓜等項目之受災農民,且已取得相關項目之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者,得於114年12月31日前依公告事項所定之項目、額度及期限,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天災貸款;已申請相關貸款者,如需變更契約,亦得於同一期限內辦理。